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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引用本文:张金龙.论我国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4).
作者姓名:张金龙
作者单位:沧州师专
摘    要:一、我国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分期我国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伴着统一的封建国家的建立而建立,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纵观我国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公元前221年秦朝建立至公元前127年汉武帝颁布“推恩令”,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时期.在这一阶段中以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着重解决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结束了诸侯割据称雄的局面,建立起统一的秦王朝,使“元元黎民,得免于战国”.他又划时代地废除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创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司马迁曾高度称赞秦始皇的历史作用是“世异变,成功大”.秦朝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创立,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秦朝二世而亡,是由暴政所致,与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本身无关,在楚汉之争中,刘邦为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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