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在西方生态伦理学理论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罗尔斯顿提出的那些自然价值的形式绝大多数都是基于人类价值评价维度基础之上的,因而,罗尔斯顿的价值哲学并没有把他所坚持的自然价值的观念贯彻到底。当代信息哲学提出了一种能够同时包容自然价值和信息价值的价值定义:价值乃是事物(物质、信息,包括信息的主观形态——精神)通过内部或外部相互作用所实现的效应。我们应当遵循自然价值(天道价值)高于人道价值的价值理念,从自然本体出发把自在价值、自为价值和再生价值确定为价值的三种基本形式,并确立自在价值在价值现象中的本原性和基础性地位。立足于自然价值和物质-信息双重价值维度的全新价值哲学能够成为生态伦理学和人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切近的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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