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担保物权的独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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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彦,刘俊.论担保物权的独立性[J].湘潭大学学报,2005,29(Z1):234-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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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彦 刘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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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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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担保物权独立性之概述担保物权是为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应运而生的,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其本身作为“商品经济安全阀”的作用已被各国立法所重视。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对此制定和形成了大量的法律和判例,我国的担保物权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也得到了很大发展。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和资金的融通,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或权利上设定的,并以取得该财产或权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定限物权。传统观点一般认为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是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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