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衡量标准新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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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瑞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衡量标准新探[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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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瑞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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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任何犯罪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是社会危害性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会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而变化。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衡量犯罪社会危害性的标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衡量犯罪社会危害性的标准是由生产力标准、价值标准和法律标准三大要素组成的系统。其中,生产力标准是总的标准,价值标准和法律标准都是具体标准。这三个标准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在联系中发展,在发展中促进,不断得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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