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普遍人性及由此所推展而来的不同人性观,是人类社会诸般制度赖以演进与建构的出发点。故而,人性及相应的人性观,对于人类社会的多样态制度演进或设计,无疑具有形上本源性意义和规训作用。既往,“性善论”和“性恶论”牢牢占据人性观的两大制高点,因此,一直以来,涉及“性善论”和“性恶论”两大人性观及各自与制度演进或建构的内在逻辑关系,中外学界用力甚笃。实则,人性并非“性善”和“性恶”之间简单机械的对极性存在,而是复杂多元的结构性实存。在此复杂多元结构体系之中,“性本私”和相应的“性私论”人性观,更加趋近于人性的本真或本质,由此而引申出的人性的自利属性与制度演进或建构之间的内在关联,大有进一步深入讨论和开掘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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