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商会、同业公会关系研究——以1906—1937年江西南昌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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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芳霖 李大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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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 江西南昌 33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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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7JD79000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BZS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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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商会简明章程》以后,商务总会及各商会在各省纷纷成立。其后北京政府及国民政府先后颁布商会法及工商同业公会法,以文本形式明确了商会和同业公会的权属。不同时期法规文本内容不同,体现了政府与商会、商会与同业公会组织关系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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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 商会 同业公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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