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立法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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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迪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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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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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未能成为立法的主要方向、现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等问题。应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立法,制定资源综合利用基本法及其配套法规,以利于该法律体系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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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 收费 产业化 |
文章编号: | 1003-6547(2007)05-00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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