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现状、成因及法律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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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冶英.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现状、成因及法律对策[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9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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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冶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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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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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目前的经济转型时期,女性享有平等就业权是实现其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和两性协调发展的保障。然而,近年来以女大学生就业歧视为代表的女性的就业歧视,已经演变成为我们必须面对普遍现象和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尽管我国通过法律手段加强了有关禁止性别歧视、保护女性平等就业权的规定,但仍难以有效解决女大学生在就业中面临的歧视问题,女大学生的就业率普遍下降。解决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重点对策为重构反就业歧视立法,具体说来,应当完善、细化现有反就业歧视法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修改现行法律中不利于女性就业的规定,明确规定就业歧视的判断标准和就业歧视行为,完善反就业歧视的法律救济程序或建立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建立、健全生育保障法律制度,将生育成本社会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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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女大学生 就业歧视 法律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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