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敬、可畏的法与可亲、慈爱的法——论《圣经》中法律的性格与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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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俊杰.可敬、可畏的法与可亲、慈爱的法——论《圣经》中法律的性格与形象[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3(2):8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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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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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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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圣经》作为基督教的神圣经典,对西方人的心灵、精神与情感的塑造产生过巨大作用,其中也包含了对西方社会传统中法律认知理念形成的作用。法律在《圣经》中不仅是可敬、可畏的,也是可亲、慈爱的。《圣经》所塑造的独特的法律性格与形象,曾深刻影响了西方社会与文化对法律的态度、观念、信仰、情感等认知状态与认知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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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可敬 可畏 可亲 慈爱 法 《圣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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