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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混淆”在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中的运用
引用本文:李丽婷.“制止混淆”在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中的运用[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0(4):58-60,65.
作者姓名:李丽婷
作者单位: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宁夏,银川,750002
摘    要: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并由此引发的纠纷已经成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一个热点问题,而学术界及实务界对其争论最大的就是混淆误认问题。制止混淆原则是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一项重要原则,以混淆作为商标与商号权利保护的评判标准,在解决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将是否造成混淆作为确权依据,就必须确立与之相适应的认定混淆的判断标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问题上,体现了制止混淆原则,但仍存在规定不明确、实践中操作不易等不足。需要借鉴国外相关做法,从确权环节开始制止混淆,并且有条件适用“在先权”,从而建立一种有效制止混淆、解决权利冲突的法律机制。

关 键 词:商标权  商号权  冲突  制止混淆  立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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