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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现代化与法治政府
引用本文:杜飞进.论中国现代化与法治政府[J].学习与探索,2006,3(5):58-63.
作者姓名:杜飞进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人民日报社,北京,100733
摘    要:中国是传统国家存续时期最为悠长的国家,属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后发展大国,而且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中国的现代化既是世界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它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目标。其中,民主的目标必然要求政治文明的高度发展。而法治是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和根本保障,它全面体现了现代政治文明的理念──理性、有序与和谐。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核心内容就是政府建设,因此,建设法治政府遂成为中国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也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建设法治政府与实现现代化是一个双向互动的历史过程。现代化的发展带来了政府的法治化变革,而法治政府也适应了现代化的发展,并推动着现代化的全面建设。

关 键 词:中国现代化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政治文明  法治政府  政府变革
文章编号:1002-462X(2006)05-0058-06
修稿时间:2006年4月23日

On the Modernization of China and Government Governed by Law
DU Fei-jin.On the Modernization of China and Government Governed by Law[J].Study & Exploration,2006,3(5):58-63.
Authors:DU Fei-ji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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