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婚姻家庭法教学模式的反思与重构
作者姓名:曾彩琳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婚姻家庭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不宜采用传统的讲义式、灌输式教学模式,而应根据教学内容及教学目标建构实践性的教学模式。具体应用时,可将多元化的支架式课堂教学、实用化的诊所式课外实践及灵活的考核机制有机结合,以达到提升学生的理论素养、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的目的。

关 键 词:婚姻家庭法  教学模式  支架式  诊所式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