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选举法律基本原则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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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志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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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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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村委会选举法律虽然不够完善,但已经确立若干基本原则,并在村委会选举实践中显示出其特定功能。本文认为,村委会选举法律应包括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原则、秘密投票原则和差额竞选原则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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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民委员会 村委会选举 法律基本原则 |
文章编号: | 1003-8744(2002)04-0062-04 |
修稿时间: | 2002-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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