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秦汉简帛字词补释(五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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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送文.战国秦汉简帛字词补释(五则)[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35(1):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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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送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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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中文系,广东广州,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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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八)》中《成王既邦》简15的"夬廌"中的"廌"当从复旦吉大联合读书会改释为"鹿",读为"离"。"夬"读为"决"。决与离同义,训为离散。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和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中的"閒"读为"简",训为检阅、检视和检查。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中的"迺"当为"乃",语词,无义。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中"绀"读为"拑",训为"以手曰拑,以竹籋拑曰箝,以铁钻拑曰钳"。张家山汉简《盖庐》中的"极"当训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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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简帛 字词 补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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