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有无选择权
引用本文:吴青青.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有无选择权[J].中国劳动,2017(8):78-80.
作者姓名:吴青青
作者单位:1.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摘    要:巩某2010年9月入职某置业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书》,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10年9月10日起至2011年9月9日止,2010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续签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书》。2012年8月1日,该公司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告知巩某劳动合同于2012年9月9日到期终止,公司将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

关 键 词: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  固定期限  续订  选择权  2010年  合同书  公司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