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对法律的违宪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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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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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法学院 215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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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的特点、宪法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司法的特性决定了司法对法律的违宪审查是必须的。司法审查应当遵守无诉讼无审查原则、合宪性推定原则、政治问题不审查原则、违宪法律不适用原则。在我国,建立司法审查的最大障碍在于人们顾虑司法审查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损害,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解读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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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审查 法律违宪 宪法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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