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软条款”澄清“罪”名 |
| |
引用本文: | 杨建红.为“软条款”澄清“罪”名[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2(Z4). |
| |
作者姓名: | 杨建红 |
| |
作者单位: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分会法律部 四川成都610000 |
| |
摘 要: | “软条款”是否属于刑法第 195条规定的信用证诈骗罪之“以其他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 ?目前普遍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但是 ,本文从信用证特别是软条款信用证的运作实务出发 ,指出软条款信用证不具备诈骗罪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客观条件 ,因而不属于信用证诈骗罪的一种犯罪方式
|
关 键 词: | 法律 刑法研究 “软条款” 信用证诈骗罪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