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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用我们给的钱买的新房,离婚时能分吗
摘    要:正问:儿子满周岁后,我便把儿子送回老家,交给公婆带养,自己和丈夫则在外打拼挣钱。知道公婆辛苦,为了表示孝心,我主动提出,除了按月给孩子生活费以外,每年春节给老人1万元。从2006年到2010年,我们夫妇一共给了父母5万元。2011年7月,公婆拿出所有积蓄买了一套小两居,买房款中包括我们给的5万元。现在丈夫要跟我离婚,我不愿意那5万元打了水漂,请问:公婆拿我们的钱在老家买的新房,离婚时能分吗?

关 键 词:离婚  老人  丈夫  生活费  春节  赠与合同  积蓄  房产证  父母  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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