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人标准”在我国未成年人侵权责任承担中的适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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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桦.“合理人标准”在我国未成年人侵权责任承担中的适用研究[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81-8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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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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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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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年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GH-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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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成年人是社会中重要的民事主体之一,确立未成年人侵权责任承担的规则成为一项重要议题。英美法系中普遍适用的"合理人标准"相比"善良家父标准"、"年龄划分标准"等具有灵活性、开放性、客观性的优势,我国在构建未成年人侵权责任承担制度时有必要予以借鉴。在借鉴这一规则时,既要考虑"合理人标准"的一般规则,还应和我国现有的"财产能力标准"相结合,以尽可能保证个案的妥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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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 责任承担 责任能力 合理人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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