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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图书馆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引用本文:贺双玲.论高校图书馆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2):25-27.
作者姓名:贺双玲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图书馆,湖南长沙410083
摘    要:对高校图书馆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讨论由来已久,图书馆学界和法律学界对此问题形成了合同关系、服务消费关系等不同观点。需要明确的是,高校图书馆不同于普通的图书借阅机构,它的非赢利性、非自由选择性、服务对象的特定性、适用规范的强制性等特性都使其区别于合同法律关系和服务消费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高校图书馆作为学校职能部门,与学校一起担负着学生的培养教育工作,是国家行使教育职能的化身,其权利来源于法律授权,高校图书馆与学生之间形成的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

关 键 词:高校图书馆  学生  行政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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