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酷刑及其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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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仲修.中国古代的酷刑及其演变[J].山东社会科学,2004(9):8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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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仲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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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泰安市委党校,山东,泰安,2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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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古代的酷刑基本分为两类 ,一类是肉刑 ,另一类是死刑。肉刑以残害人的肢体为主 ,死刑以剥夺人的生命为主。但二者的执行手段并不是正常的惩罚 ,而是通过受刑人的恐惧、痛苦来达到惩罚的目的。每种酷刑在我国都经历了长期的流变。酷刑实际上是原始社会以暴易暴、同态复仇旧俗在阶级社会的体现 ,是狭隘、自私的复仇观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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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酷刑 肉刑 死刑 |
文章编号: | 1003-4145[2004]09-0089-04 |
修稿时间: | 2004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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