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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是否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引用本文:段玉明,徐剑.刘某是否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J].中国劳动,2008(9).
作者姓名:段玉明  徐剑
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开发区劳动保障局;
摘    要:案情简介刘某到某船厂应聘焊接岗位工作,经考核,2007年6月刘某等25名应聘人员与船厂、某职业中专签订三方协议书,协议约定:职业中专按照船厂船体焊接技术要求对刘某等25人进行技术培训,期限4个月。培训期间由职业中专进行日常管理,其他相关费用由刘某等自行承担,船厂按照1万元/人支付培训费用,培训期满后,刘桌等进入船厂实习,实习期间,船厂支付部分生活费用、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约定违约金  船厂  支付违约金  劳动关系  培训费用  职业中专  法律性质  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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