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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制作终局与非终局裁决的利弊分析
作者单位:;1.浙江省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摘    要:分别制作终局和非终局裁决的执行,会出现同一案件的两份生效法律文书对事实认定不统一的现象,势必削落劳动仲裁和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也会给劳动仲裁和法院的裁审衔接工作带来困扰。本文提出在分别制作终局和非终局裁决时,灵活运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5条之相关规定,劳动仲裁部门建立健全纠错机制。

关 键 词:劳动仲裁  终局裁决  法律文书  裁审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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