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工作效率低是单位解约理由吗?
摘    要:正【案例】:2013年3月,张女士经过招聘进入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自2012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24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张女士的月工资为4 000元。2013年11月17日,公司向张女士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1.依据公司《员工手册》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你的行为属于在合同有效期内工作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员工手册  工作效率  录用条件  解除合同  日至  解除权  工作岗位  法律定性  违反法定程序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