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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社会化的几种有效做法
引用本文:陈乐齐,王旭东.民族工作社会化的几种有效做法[J].民族论坛,2005(8):46-46.
作者姓名:陈乐齐  王旭东
摘    要:成立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云南、江西、江苏、上海、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先后成立了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大都由分管民族工作的副书记或常务副省长(市长、主席)担任,成员单位由政府各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小组的成立强化了党委、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以江西为例,2000年,该省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为组长、25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的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后,审议通过了江西历史上第一个专门为少数民族制定的《江西省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确定以实施“五…

关 键 词:民族工作  社会化  领导小组  做法  少数民族地区  政府职能部门  2000年  成员单位  建设工作  副省长  内蒙古  自治区  副书记  江西  组长  市长  大都  主席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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