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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10月28日从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08年11月1日起,江苏将在全国率先实施船舶污染责任险(简称"船污险")。其最大的特点是:船东可单独投保,改变了国内船舶油污责任保险作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附加险的做法;另一大特点是,赔偿责任限额明显增加。

关 键 词:国内船舶  赔偿责任限额  责任保险  船舶污染  船舶保险  新闻发布会  责任险  附加险  江苏  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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