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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实行“一企多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
引用本文:李永臣.国有企业实行“一企多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J].领导之友,1996(4).
作者姓名:李永臣
作者单位:中共馆陶县委党校
摘    要:所谓“一企多制”,即把国有企业建成多种所有制成份同时并存的国家控股的企业。在部分企业中实行“一企多制,”可以为国有企业注入新生机和活力。第一,可以使企业获得原始产权的动力机制。传统所有制结构下国有企业原始产权归国家所有,人民是国家的主体,不言而喻,原始产权归人民所有。然而,人民是一个抽象共性概念,国有企业是一个具体个性概念,这就造成了国有企业的具体的人格化投资主体的缺位或不明,企业法人财产权无以承继,就不能受到具体的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最终缺少原始产权动力。如果说企业产权为各级政府代表人民所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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