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电力施工企业的纳税影响及应对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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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婧,于婕,熊芸,秦娇.“营改增”对电力施工企业的纳税影响及应对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5(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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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婧 于婕 熊芸 秦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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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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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等文件,建筑业“营改增”尚未进行试点,具体税收政策也未公布,但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化,建筑业“营改增”势在必行。一、“营改增”对电力施工企业的积极影响增值税是流转税,对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进行征税。营业税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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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力施工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改征 税收政策 税制改革 增值额 商品和劳务 企业税负 进项税额 建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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