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问题
引用本文:赵琪.浅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问题[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7):21-22.
作者姓名:赵琪
作者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会计系,郑州,450053
摘    要: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同日,新《企业所得税法》以第六十三号主席令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通过,标志着两税合并改革的成功,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统一、规范的中国税收法治建设的巨大成果,是中国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步实施。实施条例与税法一起,共同构建了一个崭新的、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法制化、现代化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中国企业步入国际市场、为国际企业走进中国市场提供了稳定的所得税法环境。笔者认为,新的企业所得税在税制基本要素的设计、优惠政策的安排、征管措施的制定等方面,更加科学、规范、合理,但是在某些方面还有一些纰漏。本文就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存在的问题做一浅析。

关 键 词:新企业所得税法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扣除标准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