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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事纠纷裁判中民俗习惯的司法权能
引用本文:缪文升.论家事纠纷裁判中民俗习惯的司法权能[J].学术交流,2008(7).
作者姓名:缪文升
摘    要:司法裁判就是对解纷规则的选择与适用过程.而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依国家法裁判的家事案件并没有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人们却更多认同根据民俗习惯裁判的结果.这就决定了形成社会秩序的不仅仅是国家法律,还有世代相传、约定俗成的民俗习惯.事实上,在家事裁判过程中适用民俗习惯,是转变司法观念、创新方式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法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必须认真梳理民俗习惯在司法裁判中的基本原则和范围,努力为民俗习惯在司法裁判中功能的发挥提供运行保障机制,从而充分彰显民俗习惯在弥补国家法不足、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促进当事人自觉执行裁判结果等方面的权能与价值.

关 键 词:家事纠纷  民俗习惯  司法权能  裁判结果  民俗  习惯  价值  自觉执行  司法公信力  运行保障机制  功能  范围  基本原则  社会矛盾  有效化  人民法院  创新方式  司法观念  转变  中适  约定  国家法律  秩序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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