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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引发的法理思考
引用本文:刘国华,李玲玲,李云滨.许霆案引发的法理思考[J].学术交流,2010(2).
作者姓名:刘国华  李玲玲  李云滨
作者单位:1. 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28
2.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150001
摘    要:许霆案是个普通的案件,却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随着时间的推移许霆案已逐渐淡出公众的视野,但是许霆案件背后所蕴藏的深层次的法理值得我们每一个法律人去深思.司法正义是法律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司法正义包括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许霆案一审判决量刑不符合实体正义,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正义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实体不公影响的仅仅为个案,程序不公则必将破坏整个国家的司法体制.因此,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的理念在当代中国意义非凡.网络媒体异军突起成为司法监督的一支重要力量,媒体监督应促进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法有局限性,应及时地修改完善相关的司法解释或正确运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期弥补法律和现实之间的裂痕.

关 键 词:司法正义  司法独立  自由裁量权  媒体监督  法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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