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性司法”视角下“中国特色”的刑事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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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光妍,庞洋.“恢复性司法”视角下“中国特色”的刑事调解[J].学术交流,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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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光妍 庞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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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黑龙江大学,法学理论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哈尔滨,150008 2.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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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社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重点项目(11532Z007)的阶段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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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恢复性司法"强调维护与重建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其在减轻诉讼压力、节约司法资源、维护社会和谐上的巨大功用得到西方各国的广泛认可,"恢复性司法计划"已在西方各国普遍实施.与西方先进的"恢复性司法"相比,我国刑事调解制度目前存在调解适用范围狭窄、忽视被害人个性化需要、片面追求"报应正义"等缺陷,已不符合国际刑事司法改革的潮流.鉴于我国刑事调解制度存在的缺陷及"恢复性司法"与我国传统调解文化的相通之处,将"恢复性司法"与中国传统调解文化相结合,构建"中国特色"刑事调解制度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但由于我国目前"恢复性司法"适用的配套措施尚不健全,因此,一定时期内我国刑事调解制度应着重对"恢复性司法"理念层面的引入,与此同时逐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以期最终实现构建"中国特色"的刑事调解制度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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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恢复性司法 调解文化 刑事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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