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调查主体与调查客体一致性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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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小文,史昭乐,吴永平.对调查主体与调查客体一致性的认识[J].社会,19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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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小文 史昭乐 吴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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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叶小文,史昭乐),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吴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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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3年4月至7月,我们一行三人赴贵定县词查农村制定和实行乡规民约的情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回顾这次调查,使我们对社会调查的意义和作用有一点新的认识,即在社会调查中应做到调查主体与客体的一致,这样才能收到良好的调查效果。调查主体即调查者,调查客体即被调查者(包括被调查的人和事)。从常规来看,在调查活动中调查主体是主动的,调查客体是被动的。但作为社会调查,二者又具有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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