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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犯错孩子一束光明
引用本文:张莉莉.给犯错孩子一束光明[J].社会工作,2011(7):45-46.
作者姓名:张莉莉
作者单位: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宝山工作站
摘    要:案主小新是外来务工子女,2010年放暑假来上海探亲,在来沪不到一个星期里和父亲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情绪冲动下对路人实施了抢劫。为了更好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促进他们的健康发展,区未成年人检查科允许案主取保候审,在这期间由社工对其进行社会观护。小新1993年出生在江苏的一个小镇,案发时在当地一个住宿学校读初三。案主父母文化程度都不高,一直在上海为私人老板打工,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案主在上海读书直至小学毕业,之后考虑到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参加中考,为了跟上当地学校的教学进度,三年前父母把案主送回老家读初中,由爷爷奶奶负责照顾日常生活,每逢寒暑假案主就来到上海和父母团聚。

关 键 词:社工  未成年人  取保候审  健康发展  父母文化程度  社会观  父亲  学校  家庭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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