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村改居”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型研究——基于法人地位的视角
引用本文:彭颖,陈剑.“村改居”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型研究——基于法人地位的视角[J].创新,2015(2):106-109,124,128.
作者姓名:彭颖  陈剑
作者单位:1.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广东广州,510410;2.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 北京,100089
基金项目:广东省委托项目《城镇化进程中“村改居”治理体系及路径选择》
摘    要:"村改居"改变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环境及其运行特征,使得其转型成为必要。现行法律关于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资格不明确,地方法规规章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却受到上位法等限制。在现有法律框架体系内,企业法人是集体经济组织转型的择优方向。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向企业法人转型面临集体产权、股权结构、社区公共投入等制度性障碍。为确保集体经济组织顺利转型,需要从完善社区公共投入、社会保障一体化等方面着手。

关 键 词:村改居  集体经济组织  转型  法人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