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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际社会共同价值观念——从基督教国际社会到当代全球国际社会
引用本文:时殷弘.现代国际社会共同价值观念——从基督教国际社会到当代全球国际社会[J].国际论坛,2000(1).
作者姓名:时殷弘
作者单位:南京国际关系学院
摘    要:国家间的共同价值观念是国际社会得以生成和存在的关键 ,也是国际法理和伦理规范及其运行的基础。就大致从 16世纪开始的现代而言 ,国际共同价值观念的流行或认同范围经历了两番大变 ,即从基督教国际社会演变为欧洲国际社会 ,再演变为 2 0世纪的全球国际社会。基督教国际社会内国际共同价值观念以自然法为本原 ,体现普泛的中世纪伦理残余 ,在承认新兴的国家主权的同时倾向于限制主权和国际冲突 ;欧洲国际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念则以国家的国际实践及其构成的国家间共同同意为唯一准绳 ,确定国家权利的至高无上和国际规范的非伦理性 ,并以所谓“文明标准”体现其绝对的排他性和支配非西方世界的自设权利。主要由于几大新力量 (包括非西方现代民族主义、美苏两大非欧强国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内部若干运动 )的作用 ,国际共同价值观念随 2 0世纪全球国际社会的形成和发展再次大变 :其流行或认同范围急剧扩展 ,西方“文明标准”至少在形式上被消除殆尽 ;普遍道德原则成为国家的国际实践之外至关重要的国际共同价值观念来源 ,并以变迁 (实现公正或正义方向上的变迁 )优先于稳定为首要特点 ;国家间平等、种族和民族间平等以及国家间分配正义、个人正义和世界正义构成国际共同价值观念的根本内容 ,尽管后三个方面的国际

关 键 词:基督教国际社会  欧洲国际社会  全球国际社会  国际社会共同价值观念  国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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