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家“法治主义”的再认识——兼论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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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立.对法家“法治主义”的再认识——兼论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建立[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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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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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先秦诸子百家中,惟儒法两家对中国政治的影响最大。而在封建专制制度的建立过程中,法家的法治主张作为经世致用的政治理论和法律思想,其作用则更为突出。可以说法家的法治主张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政治的理论基础和奠基石。1.法治理论奠定了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政治制度的基础。秦代前的政治制度,尤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是以家族制代替氏族制而建立的,县有浓厚的天下一家的情调。这可说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周树立封建制度,创建统一王国。以婚姻关系维系异姓国之情感,以宗法关系维系同姓国间亲密”。(陈顾选《中国法制史》)用“礼”“仁”来调节政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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