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单位犯罪刑罚制度的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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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志祥,姚兵.论我国单位犯罪刑罚制度的建构[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2(6):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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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志祥 姚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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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2. 北京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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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现有刑罚制度是自然人一元犯罪主体的刑法时代的产物 在国外刑法理论中,,单位犯罪.通常被称为法人犯罪.英国是最早承认法人犯罪的国家;受英国影响,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英美法系国家相继确立了法人犯罪制度.在大陆法系,法国于1992年在修订刑法典时明确肯定了法人犯罪,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都在附属刑法中规定了法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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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5-6378(2007)06-0013-04 |
修稿时间: | 2007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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