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兴” |
| |
引用本文: | 郑宣沐.论“兴”[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8(2). |
| |
作者姓名: | 郑宣沐 |
| |
摘 要: | 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篇中说:"诗文弘奥,包韫六义."这"六义"就是《毛诗序》里所说的风、赋、比、兴、雅、颂.对它们的含义前人曾有过不同的理解.现在大家的看法比较一致了,认为风、雅、颂指诗体,赋、比、兴指诗法.所谓"诗法"就是作诗的表现手法.是属于表达的问题.赋、比、兴这一套表现方法,两千多年来,对汉语文学创作一直起着不小的作用,特别是对诗歌创作的影响更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