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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法学教育思想与法学教育改革
引用本文:莫洪宪,王明星.董必武法学教育思想与法学教育改革[J].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7(6):820-826.
作者姓名:莫洪宪  王明星
作者单位:[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2]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南郑州450003
摘    要:董必武作为无产阶级法学家的杰出代表,其法学教育思想较为丰富,主要表现为:第一,法学教育的核心在于对人的教育;第二,法学教育的基础在于搞好学校等硬件建设;第三,法学教育的提高在于法学科研的进步。董老的法学教育思想对当前的法学教育改革主要有三点启示:其一,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是当前法学教育改革的目标;其二。对法学教师的改革是当前法学教育改革的保证;其三,加强国际之间的法学交流是当前法学教育改革的途径。

关 键 词:董必武  法学教育思想  法学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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