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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会计法》的两次修改工作及其 存在的制度缺陷
引用本文:伍建平,刘霞.我国对《会计法》的两次修改工作及其 存在的制度缺陷[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7(4):25-27.
作者姓名:伍建平  刘霞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北京100083(伍建平),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北京100083(刘霞)
摘    要:文章总结了我国对《会计法》的两次修改工作 ,指出虽然《会计法》较以前的版本做了一些改进 ,但是基本上是做了一些修补工作 ,其基本框架没有改变 ,仍然采用了计划经济时期的会计监督模式——依靠会计人员的忠诚、监督自己的上级领导。这些做法是与会计监督的规律相背离的 ,也是与市场经济规律格格不入的。笔者主张 :会计人员回归企业 ,即会计人员只行使会计核算功能 ,而会计监督职责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承担

关 键 词:会计监督  会计法  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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