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普遍规定者与理性立约者
引用本文:郭立东.普遍规定者与理性立约者[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53-59.
作者姓名:郭立东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哲学系,四川成都,610064
基金项目:四川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摘    要:通过比较黑尔的道德推理理论和两个版本的理性立约者理论,可以发现,理性选择论类型的理论,如果要导出功利主义的结论,都需要假定选择者以相等的概率处于有关各方的地位上.最终,我们将证明,由于可普遍化性规则涉及不同的可能世界,这个假定将被排除.所以,普遍规定主义理论并非像黑尔以为的那样可以作为功利主义的基础,相反,它的规范性结论与罗尔斯属于同一个类型,即承认人际区分的公正的道德观.

关 键 词:普遍规定主义  功利主义  契约论  理性选择论  公正  人际区分  理性选择论  立约  Rational  道德观  罗尔斯  规范性  普遍规定主义  可能世界  规则  可普遍化性  地位  概率  功利主义  类型  发现  理论  道德推理  黑尔  比较
文章编号:1006-0766(2008)03-0053-07
修稿时间:2007年11月10

Universal Prescriber and Rational Contractor
GUO Li-dong.Universal Prescriber and Rational Contractor[J].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2008(3):53-59.
Authors:GUO Li-dong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