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规范化研究——以涉诉标的转移为切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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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春龙.民事诉讼的规范化研究——以涉诉标的转移为切入点[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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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春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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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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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2014年度上海高校学术新人计划项目“当事人的变更及其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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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事诉讼法较为粗疏,对当事人转移涉诉标的没有单独的程序规定。从学理上及域外法律规定来看,当事人恒定主义与诉讼承继主义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以诉讼承继主义为基础处理涉诉标的转移有现实的意义,具体应用时应注意诉讼承继的适用范围,处理好与诉讼第三人制度、保全制度的关系。在民诉法中也应当明确增加处理涉诉标的转移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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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讼标的 诉讼承继 当事人恒定 当事人适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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