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犯的本质及其类型化问题研究 |
| |
引用本文: | 王军明.身份犯的本质及其类型化问题研究[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6(5). |
| |
作者姓名: | 王军明 |
| |
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吉林大学博士启动基金资助项目(2012BS012) |
| |
摘 要: | 由于法益侵害说对于中国刑法及刑事法治的建设更具有现实意义,因而必须确立犯罪是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的基本观念,身份犯的本质也应解释为对法益的侵害。由于我国刑法并未明确规定身份犯,导致司法实践中在处理身份犯的案件存在一定难题。而类型化思维的提倡是解决问题的合理方式,即在思维方式上,倡导由概念思维转换到类型思维。同时,在刑法总则中明确身份犯的涵摄类型,增加"有关身份犯及其刑事责任"条款的类型性规定,进而指导刑法分则的具体适用,增强刑事立法的可操作性,实现刑事法治。
|
关 键 词: | 身份犯 犯罪本质 刑事责任 |
Research on the Essence and Classification of Status Crime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