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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时期“治河案”述论
引用本文:孙德全.康熙时期“治河案”述论[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40-42.
作者姓名:孙德全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明末清初,战乱频繁,河道年久失修,黄河与运河多次决口。康熙十六年,康熙以河道关系重大,委任靳辅为河道总督。靳辅任河督后,以筑堤、堵口、修坝、疏浚为治河之策,致使河归故道。由于河工是肥差,在靳辅治河的过程中党派争斗表现得相当激烈,而康熙也正是借治河打击朝中的党派,从而加强了皇权。

关 键 词:康熙  靳辅  治河  党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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