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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不足及完善
引用本文:郭玉川.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不足及完善[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9(1):11-14.
作者姓名:郭玉川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环境与资源犯罪研究中心,河南郑州,450046
基金项目:2012年度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谐社会语境下的群体性事件的刑事解决机制研究》(122400430144);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应用对策项目《中原经济区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预控的法律体系构建》(DC052)
摘    要:<正>一、我国环境犯罪立法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不少刑事法律的规定。从我国环境保护刑事立法的过程来看,大致分两个阶段。(一)环境犯罪立法的起步阶段这一阶段指的是从1979年刑法实施到1997年刑法修订这一时期。在1979年刑法中,没有专门对环境犯罪问题进行规定,只是有个别罪名和环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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