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定罪与量刑——以实现刑罚目的为视角 |
| |
引用本文: | 毕敏敏、,佘淑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定罪与量刑——以实现刑罚目的为视角[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8(1):90-94. |
| |
作者姓名: | 毕敏敏、 佘淑华 |
| |
作者单位: | 湖南大学法学院;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近年来,由醉酒驾驶机动车引起的系列恶性交通事故,引发了人们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是否"入罪"以及如何定罪与量刑的激烈争论。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在规制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方面的不足,借鉴国外其他地区在这方面的经验及法律规定,探讨应该如何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进行定罪与量刑,以真正做到罚当其罪,遏制和预防醉驾行为的发生,实现我国刑罚报应与预防辩证统一的目的。
|
关 键 词: | 醉酒驾驶机动车 刑罚目的 定罪 量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罪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