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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视点:乡里制度与地方控制
引用本文:鲁西奇.专题视点:乡里制度与地方控制[J].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7(6):52-52.
作者姓名:鲁西奇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武汉 430072
摘    要:制度史研究,主要根据律令规章、文书档案及史传碑铭等相关材料,考述制度之形成、内涵、某项或某类制度在制度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并探究其根源与意义;历史地理研究,主要关注诸种地理空间要素的历史演变过程,以及空间要素在历史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探究人类活动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将制度史研究与历史地理研究相结合,则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着眼于制度的实行过程、空间展开及其区域特性,考察某一项制度(如乡里制度)被推行到全国各地区的过程、在实行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区域差异,分析制度性规定如何“落实”到具体的地方政治经济与社会文化体系之中,从而形成“地方性的制度”,以揭示国家制度与地方社会之间的关系。中国历代王朝对于广大疆域范围内不同人群、政治经济与社会文化形态各异的不同区域的控制,包括政治控制与社会控制两个层面。所谓“政治控制”,乃是通过军事征服、暴力强制与威胁、行政管理等权力手段与方式,实现对于特定区域范围内诸种人群的人身控制,资源占有、分配和利用;“社会控制”,则是指在政治控制的基础上,以社会关系体系的建构为中心,通过对社会诸种力量的利用、组合,社会资源的分配,将特定区域的社会关系体系纳入到政治控制体系之中,使之成为政治控制体系的一部分或同构体,实现社会体系与政治体系的耦合。无论政治控制,抑或社会控制,均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性安排,将不同地区的各种人群“固定”在王朝国家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文化体系中,使之成为体系的组成部分。所谓“乡里制度”,简言之,就是由“乡”“里”构成的乡村控制制度,是王朝国家立足于统治的需要而建立的、县级政权以下的、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乡村民户与地域、以最大限度地获取人力与物力资源、建立并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的控制制度。它是王朝国家为主导建立的、自上而下地控制乡村资源、社会与文化的制度,其目标在于控制乡村民众的人身与物质财富、建立并保持王朝国家在乡村的统治秩序。在这个意义上,乡里制度乃是王朝国家诸种统治制度的组成部分,是王朝国家控制地方的工具。而在王朝国家的诸种基本统治制度中,乡里制度(以及与之密切关联的田制和赋役制度)的地方差异性表现得最为突出。基于以上认识,我们组织了两篇文章。《汉代乡里制度的几个问题》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侧重于讨论乡廷、里治中的位置,乡司、游徼、亭长职司分划及其辖区的空间关系,以及乡、里与亭、丘的关系,试图将乡、里进一步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上。《“旧官人、首望及为乡闾所服者”:唐初西州治理的社会基础》则试图讨论,唐朝主要依靠哪些人去治理其新征服的区域(如西州),特别是依靠哪些人在西州实行唐王朝的乡里制度,以有效地控制西州地方社会。两篇文章考察的问题均相当具体细致,而其试图将制度史研究与历史地理研究相结合、将王朝国家的政治控制与社会控制相结合展开考察,这样的努力方向却是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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