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契约行政的理论基础——兼评“行政契约”的判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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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阎磊.论契约行政的理论基础——兼评“行政契约”的判断标准[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5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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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阎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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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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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私经济行政理论是契约行政的理论基础。私经济行政,又称为国库行政,是指国家立于私人的地位,适用私法规定所为的行为。私经济行政行为一般可分为下列三种:以私法方式辅助行政的行为;行政营利行为;以私法方式达到行政任务的行为。从私经济行政理论可以看出,"行政契约"的判断标准并不成立,"行政契约"是一个伪命题,产生这样的误区,可以说是由于把行政法理解为管理法而缺乏对其"公共服务法"特征认识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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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契约行政 公权力行政 私经济行政 行政契约 判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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