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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田”卽“国”中“公田”說
引用本文:徐喜辰.“籍田”卽“国”中“公田”說[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64(2).
作者姓名:徐喜辰
摘    要:大家知道,某一社会经济形态的性质是决定于它的经济基础,亦即生产关系,而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又是对生产关系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所以,我们要想研究中国殷周社会的性质,就必须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入手;而且要说明中国古代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基本上就是要说明殷周时期的土地所有制。因为在我国古代社会中也是“土地所有制和农业构成经济制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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